
进口商品标签标注®标识: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1 7 月, 2026
产品自行声明:企业不应忽视的重要规定(2026年)
14 9 月, 2026商品标签看似只是完善产品信息的一个环节,但对于进口商品而言,却是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哪怕只有一处信息不符合要求,也可能影响商品在越南市场的流通。那么,进口商品应当如何进行标签标注,才能符合现行规定?
第37/2026/NĐ-CP号法令对商品标签作出了哪些规定?
对于进口商品而言,标签不仅用于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信息,也是商品进入越南市场后接受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进口企业需要确保标签所载信息与实际商品、相关资料以及各类产品所适用的法律要求相一致。2026年1月23日颁布的第37/2026/NĐ-CP号法令对商品标签的内容及标注方式作出了规定,其中也包括针对进口商品的具体要求。
企业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是如何认定原始标签、何时需要补充越南语标签,以及附加标签应当标注在什么位置。从一开始就明确区分不同类型的标签,有助于企业更加主动地做好进口商品准备工作,尤其是对于已经在境外完成生产和包装的产品。
如何认定进口商品的原始标签?
商品的原始标签,是指首次标示在商品或商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简单来说,就是由生产商或对商品承担责任的主体,在产品或商品销售包装上最初制作并标示的标签。对于进口商品而言,原始标签通常在生产国完成标注,然后商品再进口至越南。
附加标签则是为了满足越南有关商品标签的要求,而在商品或商品销售包装上补充标示的信息。
这两类标签的作用并不相同。附加标签并非产品最初的标签,也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修改原始标签的内容。在补充越南语信息时,企业仍须确保相关内容准确、真实,并与实际商品相符。因此,在准备进口商品时,企业应当事先检查原始标签样本,以确定现有信息是否完整,以及商品进口后还需要补充哪些内容。
原始标签为外文的进口商品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对于进口至越南且原始标签使用外文的商品,企业需要特别注意办理通关手续时对实体标签的要求。原始标签为外文的进口商品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必须具有实体标签,并以外文或越南语标示法定必备内容。
其中,需要重点核查的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商品原产地,以及境外生产商品的组织或个人,或者境外对商品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的全称或简称及其地址。
这些虽然属于基础信息,但对于进口商品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将标签内容与进口批次的单证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尽量避免实际产品与进口资料之间出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应仅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标签设计稿或图片进行检查。在商品运往越南之前,应当确认实际粘贴或印制在产品或商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进口商品何时需要补充越南语标签?
实践中容易产生混淆的一个问题,是进口商品应当在什么时间完成越南语信息的标注。
商品原始标签使用外文,并不意味着企业必须要求境外生产商将整个原始标签全部改为越南语。根据第37/2026/NĐ-CP号法令,进口商品在进入越南市场流通之前,由进口该商品的组织或个人负责补充越南语标签。因此,企业需要明确区分办理通关手续的时间点与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时间点。
在通关阶段,原始标签为外文的进口商品必须符合相关标签要求。完成进口后,企业必须在产品进入越南市场流通之前补充越南语标签。
这一点对于进口已经在境外完成预包装的商品尤其重要。企业应当提前准备附加标签内容以及具体的贴标方案,而不应等到货物已经运抵越南后才开始处理。
进口商品的附加标签应当如何粘贴?
在确定商品属于需要补充越南语标签的情形后,附加标签的位置和粘贴方式同样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附加标签必须粘贴或标示在商品或商品销售包装上。同时,附加标签不得遮盖按照越南法律规定必须在原始标签上显示的内容。
这一规定看似简单,但企业如果选择了不合适的贴标位置,实际操作中仍可能产生问题。例如,附加标签尺寸过大,或者直接覆盖在原始标签法定必备信息所在区域,可能导致消费者或监管机关无法完整查看产品原有信息。
因此,企业在设计附加标签时,需要同时考虑标签内容和粘贴位置。附加标签既要能够完整补充必要信息,也要确保原始标签上的法定必备内容仍然能够被识别和查验。
商品流通前应当核查附加标签的内容
补充越南语标签不应被简单理解为将外文标签内容直接翻译成越南语。根据不同商品类别,附加标签可能需要同时体现商品标签一般规定以及相应专业领域法规所要求的必备内容。因此,企业在最终确定标签内容之前,需要准确判断产品所属类别。
附加标签上的内容也必须确保准确、真实,并与原始标签及商品资料所载信息相符。在翻译或补充相关信息时,不得改变产品本身的性质,也不得造成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解。
对于进口商品,商品名称、原产地、责任主体以及其他法定必备信息都应当进行统一核查。如果标签、相关资料与实际商品之间存在差异,企业应当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完成处理。这也是为什么企业不应在未核查各类商品具体要求的情况下,将同一套附加标签模板直接用于多个不同产品。
进口商品投放市场前应当检查哪些标签事项?
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之前,企业应当对从原始标签到附加标签的整个标签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而不是只核查其中部分信息。
首先,应当检查产品实际使用的原始标签,确认商品名称、原产地以及境外生产商品或对商品承担责任的组织、个人信息是否已经完整标示。
其次,应当将标签上的信息与进口资料以及实际商品进行核对。特别是商品原产地信息,需要进行谨慎核查,以避免产品标签与相关单证之间出现不一致。
随后,企业需要根据产品性质确定必须补充的越南语内容。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完全相同的标签内容要求,因此除了商品标签的一般规定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是否存在相应的专业领域规定。
最后,应当直接检查附加标签在商品或商品销售包装上的实际粘贴位置。附加标签必须粘贴在适当位置,并且不得遮盖原始标签上的法定必备内容。
通关与商品进入市场流通是两个需要区分的时间点
进口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不能将通关阶段的标签要求与商品投放市场时的标签要求混为一谈。在通关环节,监管机关依据办理相关手续时适用的要求对进口商品进行检查。而在产品正式进入越南市场流通之前,企业还必须按照规定完善相关越南语信息。
这一区分对于企业实际安排进口流程具有重要意义。一批货物可能已经完成通关手续,但如果企业尚未按照规定补充越南语标签,仍可能不具备投放市场流通的条件。因此,企业应当将标签审核贯穿整个进口流程,从商品进口前的准备阶段,到办理进口手续期间,再到产品正式分销进入市场之前,都应持续进行核查。
第20238/CHQ-GSQL号公文对商品标签问题作出了哪些进一步说明?
除第37/2026/NĐ-CP号法令的规定外,企业还需要关注越南海关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的第20238/CHQ-GSQL号公文,该公文涉及商品标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该公文并未制定一套取代第37/2026/NĐ-CP号法令的独立规定,而是为企业在实际情况下对照现行有关原始标签、附加标签以及原始标签使用外文的进口商品相关规定时提供参考依据。
如果企业在适用第37/2026/NĐ-CP号法令过程中仍存在疑问,越南海关局指导企业向科技部提交书面文件。科技部作为该法令的牵头起草机关,将按照其职权范围提供指导。
因此,企业可以将第20238/CHQ-GSQL号公文视为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实际适用方式的更新信息,而企业执行商品标签要求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第37/2026/NĐ-CP号法令以及其他相关专业领域法律文件。
进口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越南之前主动审核标签
对于进口商品而言,如果等到货物已经运抵越南后才开始处理标签问题,往往会增加企业的时间和成本。在很多情况下,即使只是某项信息不准确,或者附加标签粘贴位置不合适,也可能导致企业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必须重新进行调整。
因此,更稳妥的做法是在准备进口阶段就开始审核标签样本。企业可以将原始标签与产品资料进行核对,确定哪些内容需要补充越南语,并提前制定附加标签的具体标示方案。
对于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具有专业标签规定的商品,或者其他适用特殊管理要求的产品,企业更需要进行细致审核,因为除了商品标签的一般规定外,还可能需要遵守相应专业领域的附加要求。从一开始就主动处理相关问题,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货物运抵越南后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也有利于产品更加顺利地进入市场流通。
结论
进口商品标签需要从原始标签、附加标签到商品流通前的越南语信息标注等各个环节按照规定完成。Green NRJ可协助企业根据现行规定审核并完善商品标签合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