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营业执照费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是在第362/2025/NĐ-CP号法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后,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正确理解的一项关键合规问题。根据该法令,越南政府已正式废止有关营业执照费的全部法律框架,包括申报及缴纳义务。
在许多外国投资者仍沿用原有“申报–免除–缴纳”合规思维的背景下,正确理解“废止”而非“免除”的法律本质,是避免不必要合规风险并及时调整在越南法律及税务流程的核心前提。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在2026年1月1日之前,越南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论投资规模或经营期限,均受第139/2016/NĐ-CP号法令(关于营业执照费)的调整。实践中,营业执照费通常是企业在取得企业登记证书或投资登记证书后最早产生的合规义务之一。
即使在享受营业执照费免除政策的情况下,例如企业成立第一年,外商投资企业仍需履行申报手续,以确立免除资格的法律依据。这种监管模式逐步形成了一种形式化的合规习惯,但在理解偏差或执行不当的情形下,仍然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取消营业执照费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并不仅体现在消除一项财务义务,而是要求企业系统性地审视其在越南的法律与税务合规方式。
自2026年1月1日起,随着第139/2016/NĐ-CP号法令及第22/2020/NĐ-CP号法令被全面废止,营业执照费不再构成越南法律体系中的合法收费项目。这一变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首先,外商投资企业不再需要缴纳营业执照费,无论其投资资本规模或是否设有分支机构、代表处或经营地点。这并非附条件的优惠或减免政策,而是对一项财务义务的彻底取消。
更为关键的是,在合规实务层面,外商投资企业亦不再承担营业执照费的申报义务。申报义务仅在法律仍然确认某项费用或收费存在的情况下才成立。当相关费用被完全废止后,继续要求企业履行申报手续已不具备任何法律依据。
对于具有严格内部控制体系的跨国集团或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这一变化意味着有必要对在越南适用的合规清单进行相应调整,以避免维持已失去法律效力的程序性义务。
在以往实践中,营业执照费通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的“默认合规义务”。自2026年起,该费用的废止显著简化了企业设立后的合规阶段。
具体而言,在取得投资登记证书(IRC)及企业登记证书(ERC)后,外商投资企业将不再需要在首月或首个财务年度内申报营业执照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初期合规压力,尤其有利于首次进入越南市场的外国投资者。
但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执照费的废止并不影响其他税务及报告义务,例如税务登记、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合规、定期投资报告以及根据现行法规履行的会计义务。
在政策调整的过渡阶段,一个常见风险在于企业或咨询机构仍以“免除费用”的思维方式处理已被完全废止的费用项目。在营业执照费的情形下,这种误解可能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继续进行金额为零的申报。
虽然此类做法不会直接造成财务损失,但从合规治理角度看,可能会扭曲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在审计或尽职调查过程中引发混淆,并导致企业在不同法域接受的法律咨询出现不一致。
因此,正确区分“废止”与“免除”的法律含义,是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法务、财务团队在2026年后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政策层面看,营业执照费的废止体现了越南政府通过实质性行政改革降低合规成本、优化投资环境的努力,而不仅仅依赖附条件的税收优惠措施。
尽管营业执照费的金额本身并不高,但完全取消一项具有形式化特征的行政义务,有助于改善投资体验,尤其是在企业进入市场初期需要同时处理多项法律程序的阶段。
自2026年起,营业执照费将不再构成法律义务,但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主动审视其在越南的法律与税务合规框架,及时更新内部合规清单,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顾问的支持,以确保合规操作并优化长期运营策略。
Green NRJ 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将这一政策变化视为2026年后在越南开展业务过程中合规体系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